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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颁发首张不动产登记证
时间:2016-07-06              

  6月30日,保康县不动产登记收发仪式在县行政服务大厅举行。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冯文慧为市民徐远鹏发放保康县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保康副县长孔令波为马桥镇黄龙观村党委书记章祖良发放保康县首份不动产登记证明,标志着保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

  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登记职责,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受理、审核、登记、发证、档案管理等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限满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市民原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将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有效举措,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民生、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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